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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因公死亡,该员工刚进公司几天,无社会保险,家属要求公司赔偿120万,请问股东需要连带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3-12-02 16:15:4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有几个股东,跟股东连带责任有关
  • 股东在认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需要承担责任
  • 您好,公司要承担责任,详细说一下情况
  • 公司出了问题,股东一般不要负责。
  • 这种情况下,建议与对方积极的协商
  • 你好 请问下现在有去协商吗
  •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
  • 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相关法律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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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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