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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今年5天年假,我已经休完,然后10月初离职,但是年假是到明年2月为周期的,公司要求扣回我多休的年假,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23-09-18 14:0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员工多休年休假,不可以扣回。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离职员工多休年休假,不可以扣回。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公司不可以强制员工休年假,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的,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2)劳动者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司辞退员工时未休年假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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