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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补偿金,n的基数问题,因为工资超出了上一年度平均的三倍,所以基数就不是近期12个月平均来算,这个我理解。公司和我签约的是东莞的合同,但是缴纳五险一金是在深圳,那公司的赔偿是按东莞还是深圳来算基数?

劳动纠纷
2023-07-07 09:59:34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是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所以您要看劳动合同上的单位是在东莞还是深圳。
  • 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的12个月工资来算的平均工资,如超过当地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没有超过,则不受限制
  • 你好, 上述情况,按东莞的赔偿基数,进行计算。
  • 你好!公司的赔偿是按东莞算基数的
  • 你好,以合同履行地的标准计算。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依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其中劳动者的工资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此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东莞的签合同,在东莞上班按东莞的算
  • 你好,这个是按照东莞的赔偿来进行赔偿的。
  • 你好,那肯定是按照劳动合同简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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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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