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签一年的合同,但是中途我提前一个月跟他辞职的话,他说没招到人的话不批我走,我怎么才能离职?

劳动纠纷
2023-07-04 10:32: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走的,对方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投诉他
  • 你好,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 具体是怎样的纠纷情况

  •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 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当事人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合同是会自动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走。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只要提前了一个月辞职的,用人即使不批准也是可以离开的,而且不算违约。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及时将目前存在的劳动纠纷事实转交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首先,建议先发一封书面辞职信,向自己的直属主管提出辞职。 尽量以邮件为主,如果你能打印出来亲自交给主管更好,实在不行微信、短信也可以。 之所以优先采用邮件,是因为邮件的发送时间删不掉,可以作为记录,可以免去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