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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入职告知书和协议,通知公司不参加工作了,公司要求赔付违约金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6-09 14:49:3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 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您好,签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是否有服务期或者竞业协议,约定过违约金
  •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了呢有书面的材料吗
  • 您好 不合理 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可就违约金事宜进行咨询。
  • 你好,要看协议中对此如何约定
  •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 法律分析:可以,支付违约金即可。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您好啊 需要和您详细沟通您的情况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不需要。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但是最好还是去办理一下离职相关的手续。一般试用期提前1-3天书面申请即可,要是没有上班,可以和公司协商,直接解除合同就行了。
    另外,还要看你们签订的这个入职合同有没有约定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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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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