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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城搬迁在新公司没有了原公司的岗位,能不去吗?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3-06-09 09:38:51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用人单位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你好,同城搬迁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至于没有了原公司的岗位,看公司如何安排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必要时维权。
  • 你好,首先要看看劳动合同有没有相关的约定,一般来说是可以不去了,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 上述情况,不同意搬迁,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 您 发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的问题稍后回复你


  • 法律分析:公司同城搬迁,证明公司和员工,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公司新的工作环境继续履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说下前因后果。4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是不能的,建议你走法律程序维权的
  • 你好,若只是工作地点的改变,工作岗位及薪酬水平是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考虑同城搬迁是否对你造成了较大的生活不便,若不存在严重不便或是有一定不便但是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福利或便利(如交通补贴、提供班车等),已经尽可能降低不便,那边公司同城搬迁是合理的,员工应当服从,那这种情况下,你不服从,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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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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