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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受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7000多,但是社保缴费基金3000多,公司拒绝赔付差额,该如何应对

劳动纠纷
2023-06-12 15:21: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
  • 您好,对你造成影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处理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起仲裁。

  • 就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受伤当月的不算。
    你查到你每月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基数,从受伤当月往前12个月的基数加起来,再除以12,就是平均缴费基数。这个平均缴费基数跟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缴工资的60%对比,取高一点的那个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实如果能正常领取待遇,月缴费工资根本不需要你计算,你只管去工伤待遇部门交资料签字拿钱就行了。


  •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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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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