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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降薪20%,本人不同意,公司就要求自己主动辞职,但又不想给任何陪尝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纠纷
2023-06-05 15:29: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降薪理由是什么呢?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有什么疑虑或是还有其它事实未在问题当中描述的,可以与我本人联系
  •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让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主张经济赔偿金。
  • 不要自己辞职,单位提出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的

  • 如果单位员工降职降薪,本人不同意,那么就可以进行沟通,比如说单位为什么要给你降职降薪是出于什么原因是你个人的过错,导致了你自己的待遇受到影响,还是说公司公司公司发展受限制了?那采用降职降薪以延缓公司的经营压力。
    这个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去看,如果是因为公司的经营压力的话,这样可以给公司协调去通过其他方式去弥补你的待遇受损的部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问题导致自己降职降薪的那么就。需要自己去考虑,怎么去避免这样的问题的出现。
    当然了,如果是公司对你有意见,呃,想刻意慈慈退你可以针对你的话,这样的话你就要需要给公司做好。沟通,然后如果达不成协议的话,可以争取一些补贴,然后换份工作,这都是可以的。
  • 公司降薪员工不同意,应对的办法如下:
    1、如公司对员工采取调岗降薪措施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如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决定对其采取调岗降薪措施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如采用以上方式未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被因调岗降薪资问题引起争议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请问你的诉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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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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