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你和中介签了两份合同,一式两份。中介送到工厂,和工厂的劳务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只有工厂有合同。现在我要离开,工厂的劳务不到三个月就要扣600元的工资。请问我以那份合同为准

劳动纠纷
2023-06-02 14:24: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先和单位进行“双方协商解决”;2.双方协商无果,再去劳动局,进行行政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违法或者不合理的,以及不予受理仲裁的,再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厂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工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工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工厂辞退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计算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既然事实劳动合同也同等受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确实符合用人单位解雇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进厂签了三个月合同没做满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860
我签了半年劳动合同,做了三个月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1188
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标准是如何的
劳动合同纠纷 355
这些情况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
工资奖金 44347
这些情况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