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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姐孩子去饭店当服务员说好一个3500元一个月,已经干一个半月了,说未满18周不能按3500一个月发工资,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23-05-31 19:04: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应该按照约定的工资进行支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就不好处理。
  • 你好,已满16周岁,就可以合法参加劳动。
  • 你可以找劳动部门投诉解决的
  • 法律分析:饭店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若孩子已满16周岁,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3500元。若不满16周岁,属于非法雇佣童工。
  • 那肯定不合理啊,只要不是童工,可以换一家饭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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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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