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试用期内,甲方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这条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也没有支付相应补偿,这是正常的吗

劳动纠纷
2023-05-29 19:13:0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 你好,有具体说是因为什么不能胜任工作内容吗
  • 通常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赔偿金;
  • 试用期期间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试用期期间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甲方依据的是第四十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则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否则这种解除行为就是违法的。同时,如果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也是违法的。
    如果甲方没有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
    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能被您采纳,感谢
  • 你好,那你现在是主张什么呢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