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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疆石河子团场的个体户,于2005年3月预交的商品房订金5万,预定楼房60平方.当时签定的合同是每平方3800元二楼,一楼是每平方2800元,三楼是每平方1800元.商品楼的二楼最底层离地面是180厘米,结果开发商把楼房外的楼梯与进进入二楼房间的过道也算在建筑面积里,请问这样算合理吗? 在楼房没有盖好的时候,我们要求退还押金,开发商不与理睬. 2005年年底进楼入住,楼房质量问题太多.因为是外地的开发商承包建筑的,有问题也没有人解决. 到现在楼房还有渗水的问题?我们该找开发商怎么解决? 在我们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们购买的商品房是2800元/平方,而办证却是收取2500元/平方,这样合理吗? 我们是三层南北方向商品楼,高度约为8--9米。今年开发商又在我们楼的东面距离我们楼6米处南北方向再盖了一个门面高5米余,请问6米的楼距符不符合国家的规定? 当时在我们楼东面挖地基的时候,我们曾经找过本地的城建局,城建局里的人说在我们楼的东面盖的是3米高的市场...结果现在是5米高,我们怎么样解决?

房产纠纷
2007-08-08 1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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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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