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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商场店铺销售人员,现在商场店铺这边通知调动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地点距离我所居住的地方太远了,我是否有权力拒绝此调动行为?若拒绝是否有任何补偿

劳动纠纷
2023-02-08 15:16:3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需要看一下你们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情况
  • 你好 要看合同 一般市内调动都是可以的,没得赔
  • 你好,你的这个情况下 建议直接看你的劳动合同
  • 这个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才能出方案
  • 你好是的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 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地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的,如果是公司搬迁造成的,用人单位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对员工造成消极影响的须经员工同意并书面确认,但若工作地点调整对员工造成的影响很小或者几乎没有的情况下,尽管工作地点变动从实质上讲也构成合同内容的变化,但如果员工在此情形下仍可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拒绝搬迁,显然不符合常理。


  • 如果调换后的地点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到该店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需要看一下你们劳动合同你们有没有约定相应的调动情况
  • 你好 是可以申请补偿的 我们可以帮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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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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