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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业人士,我和我老婆两地分居,但这次有机会去同一个地方,我由于个人及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提出辞职,这次机会对我们来说非常难得,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已经正式递交辞职报告,明于一个月以后离开,并在此期间完成工作的交接。请问一个月后如果公司仍然不同意,我是否可以离开?是否已经不受合同约束,涉及的只是单方面违约的赔偿问题?但是公司告诉我说一个月之后公司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如果不同意,公司可以起诉我同样我也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现在想让我自动离职,告诉我什么手续都不用办,不上班就行了,5个工作日之后他们会报公文,这样我是不是就违法了?请各位不吝赐教。 1.我该怎么办? 2.一个月后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辞职程序? 3.如果公司就仍然这么故意拖着,我有何办法按正常程序离职? 谢谢大家了!

劳动纠纷
2007-08-07 09:10: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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