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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去续签合同,还给我们掉岗位,没有续签合同,最后她拿张写的赞续签合同,自己签名,日期,盖章,这啥意思,是不是签了就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是吧。

劳动纠纷
2022-12-15 10:36: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你们具体是签的什么协议呢?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呢?发生了劳动问题是可以仲裁的,可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 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及时续签,若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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