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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场工作,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我生病了请假,没给我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30 16:54: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且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的,则劳动争议仲裁中还有工资。但是劳动者如果请事假的,则单位可以依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当地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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