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员工在公司工作了6年,第一次签劳动合同是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三年,第二次劳动合同,是下个月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员工离职,员工能申请公司赔偿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04-27 16:02: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是否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没有,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你好,这个无故被解除是可以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 您好,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这个是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 您好可以的可以主张n1赔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员工能申请公司赔偿工资
  • 你好,这个情况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