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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做的是工地管理人员,从8月下旬开始工作,工作时说的是实习,薪资为4000元每月,每月四天假,如果没休假补100每天,加夜班补50每晚,具体实习期是6个月,如果考专业证了可提前转正,约定的每个月发工资是15日,然后后面每个月开始拖欠工资,理由说是因为甲方工程款未及时支付,一直到了11月份,发了一次工资,把9月份的工资发了,但是后面再也没发过工资,到目前为止加上8月份的工资一共拖欠了15000左右的工资,除去中间预支了1000元,是14000左右,中途说了几次发工资,但是最终都无果,只是给我们画了个饼,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均未签订,只填写了一份入职申请,打卡记录与上班证明均在。 并且最近由于工资迟迟未付,大家都是半罢工状态,然后就在前几天开会时,会上说要求我们把施工日志重新写,会上说到“如果未按照他们的要求写好,老板万一把我们工资压住就不好了”这种半威胁的话语,当时未录音 我的问题就是,像这种情况,请问该如何解决,劳动仲裁能拿回工资,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1-15 14:5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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