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3月份当地村委会主持下,我父亲、二叔、三叔和四个姑姑同祖父与祖母就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签定如下协议:1.祖父本人要求居住在我家,由我父亲提供衣食住,直至终身;祖母本人要求居住在我二叔家,由我二叔提供衣食住,直至终身;祖父与祖母自愿分居。2.三叔每年给两位老人各400元,姑姑们每人每年给老人各100元;3.老人医疗和后事费用由我父亲和叔叔们分摊90%,姑姑们10%;4.单位提供老人的养老金每月300元由老人自主。协议上由我父亲,叔叔,姑姑及两位老人签字。2005年2月,我祖父去世。2005年6月,我祖母以“患病,不宜由二子一人赡养”为由,向当地法庭提出要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诉讼请求,其中原告为我的祖母,被告为她的七个子女。实际上是我二叔不愿意我祖母在她家居住,通过恐吓、哄骗等手段逼迫我祖母上告的。

损害赔偿
2005-07-29 23:07: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没有合同法院认事实吗
1040
法院受理无效合同吗
2222
(2008)宜民一初字第271号原告(反诉被告)艾忠瑞、李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30577
(2008)宜民一初字第271号原告(反诉被告)艾忠瑞、李金
企业兼并协议(二)
企业兼并协议 21357
企业兼并协议(二)
股权转让签名虚假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公司股权转让 8442
股权转让签名虚假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七)
股权转让 49757
股权转让协议(七)
股权转让协议(二)
股权转让 9825
股权转让协议(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