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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未达成一致,协商期间公司没有下达任何书面文件,仅电话通知,随后并为安排工作给我,协商期间以未在工作岗位为由将原本工资底薪+提成5000元降至最低保障的底薪1500元,公司是否属于逼迫员工离职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合同纠纷
2020-11-18 1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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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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