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动者联系与企业签署了三次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是否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0-10-14 16:1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不是的,请问三次都到期了吗?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于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照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什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4560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限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限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电子签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电子签可以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