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购买的房子,开发商的保质期未满三年,房屋开始漏水,开发旁荅应维修,可将近半年了,他们就是不来维修,我应该怎么投诉?

房产纠纷
2020-09-07 23:3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最好先分析漏水原因 如不能分清原因 可将有关联的各方共同起诉至法院 由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查原因后裁判.
  • 首先建议你收集相应的证据,这是维权的第一步,然后就需要你自己选择要么找物业反映该问题,要物业进行修复(物业是入住第一期物业,没有更换的情况下,物业是开放商的代表),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求维修,上述两种方式均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房子不能居住,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您好! 1、开发商有后合同义务,应该履行及时维修义务,否则要赔偿扩大的损失。 2、楼上建筑物漏水侵权,应当要赔偿你的实际损失,且有阻止进一步侵权的责任,不以开发商是否出具保证书为前提。 3、你的受害者,保留各种证据,胜算大。 4、民事一审一般是6个月,但特殊情况出现的话可能延长一到二个月。 5、诉讼费现在无法确定,要看情况。 详情请来电咨询张律师。
  • 有关交房质量有问题需投诉那些部门具体问题的答案如下 1、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2、对房屋质量缺陷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由异议人提出书面申请,从住建局认可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家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3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各方对质量缺陷的认定均不相同的,由建设单位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  3、投诉人不接受保修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原设计单位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保修单位提出的保修方案进行复核或重新出具方案。投诉人不接受设计单位复核结论或重新出具的方案的,由投诉人按确定和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或重新提出处理方案,保修单位应当按照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认可或重新提出的保修方案负责实施。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