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公司因合并,无法再安排职工的岗位工作,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8-18 15:37: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主张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给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的解除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的情况,属于合法解除。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有关法律条文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