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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通过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一,在租住期间,厨房龙头漏水,木地板及木制家具泡坏了。二,租客没有提前与我协商的情况下,拖欠3个月的房租及垫付的费用,没有赔偿我水损失,突然搬走了。后来,我讨要回部分租金,还下欠我6000块钱不给,请问. :一,租客违约押金可以不退吧?二我一直微信与他们联系,协商解决,对方不理,我可以起诉讨租金及要求赔偿我损失吗?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8-13 09:52: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是押金的问题,押金一般都是约定的要租房固定期限才会退还的,如果房客租期不够约定的期限,您是可以拒绝退还押金的。其次是租金和赔偿的问题,这些都属于是房客的违约行为,如果协商不成,您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的。最后是需要的材料,一般是租赁合同以及对方拖欠工资,导致您房屋受损的证据。请问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拖欠租金的赔偿?有没有约定不能损坏家具,否则需要赔偿的事项?您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吗?民事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不知道对方的信息的话,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将具体的租房合同内容告诉我,我帮您判断应该索赔多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希望能够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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