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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相关事宜

劳动纠纷
2020-07-21 16:32: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什么呢,如需进一步沟通可以详谈细节
  • 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
    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
    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企业的合并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而对于企业分立来说,也同样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况。前者是指分立出一个新企业后原企业仍然存在,后者是指分立后原企业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无论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不影响员工与原企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新企业都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企业应当认识到合并和分立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单位要承继原单位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而不能单方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企业应当正常履行,但要及时地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能履行,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得违法解除。
  • 1、您和超市之间应当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您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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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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