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深圳龙岗区**街道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基层工作人员,和深圳龙岗区**街道签订合同去年12月1号已到期,到现还没有续签。现在用工单位强行要求(不签走人)我们和深圳市**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请问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了吗?

劳动纠纷
2012-10-26 11:36: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了,你可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另外强行要求你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否则辞退你的话,可因此要求赔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申请仲裁具体事宜不清楚如何办理可联系我,费用从优。
  • 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或赔偿。
  • 看合同内容,你的利益是否受损。你仍然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你可以拒绝单位的安排,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要求补偿或赔偿。此外还可能争取双倍工资等其他款项,但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单位这一安排应会使你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
  • 1。你们可以拒绝与其他公司签订。
    2。你们可以要求原公司支付工作年限补偿金。
  • 公司之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 你好!街道未及时和你们续签合同,应该从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起向你们支付双倍的工资。你们可以拒绝街道的改签要求,集体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13360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如何生效
2761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41053
第一次办理医保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医保办理
第一次办理医保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