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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和现在的妻子经亲戚介绍,于2019.3月份确定恋爱关系,同居8个月后于2020.1月份举办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订婚我给她一万买订婚戒指。结婚给了她2万买首饰,她买了一部分还没有用到2万。结婚时给她买了一件婚纱,一件礼服,婚鞋,包包。没有其他彩礼钱。现在因为感情继续困难,想解除同居关系。因在举办婚礼前,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我出资10万,但是转账到贷款账号的记录是9万5,另5千是之前微信转,但未说明是购房款。她出资近4万。房产证是她的名字。婚后我又购买了家电。她用我春节给她的一万元购买了一部分家俱。现在因财产纠纷无法达成一致。女方提出接触婚姻关系,请问会按出资比例分割还是平分分配?买首饰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20-07-15 1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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