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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合同是2017年7月3号至2020年7月3号,期间2018年4月份离职了走完了离职手续,后2018年5月8号再次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6月公司要解除劳动活动或者强制调岗,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6-09 15:20: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调岗需要和你协商一致,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被强制调岗,在新的岗位上又被降了好多薪水的,建议在申请仲裁或是在之后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就可以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处理。
  • 您好,关于调岗,应经过双方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单位无权单方调岗。其次,关于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解除,需要看公司与其解除合同的依据是否成立。如果是以旷工为由解除,需要有证明其确实旷工的证据,同时公司有明确的关于旷工达几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并且该制度是经过公示或员工签字的。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与律师面谈。
  •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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