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三年前卖了房子,新房主一直没交物业费,现在物业把我告了,让我补交物业费,可以这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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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物业起诉您的,建议积极应诉,如果存在争议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您和旧房主之间的合同,您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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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物业起诉您的,建议积极应诉,如果存在争议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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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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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们买卖双方未到物业公司办理交割,那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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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如问题没有解决,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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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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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将物业费补缴以后,凭补缴发票向原业主主张还款,如果不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向原业主发出《律师函》,告知他应当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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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