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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上班期间出了工伤(右手食指指甲断了三分之二),我是由劳务派遣到工厂的临时工,工作只有10天出了,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合同,没有交社保,出院以后用人单位对我不管不顾,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5-12 13:37: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原则上医疗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要求单位承担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及双倍经济赔偿,同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涉及未签劳动合同等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 工伤赔偿项目:没有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提起劳动仲裁要回赔偿金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配合。
  • 您好,您的案件是发生在北京吗
  • 您好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可以主张工伤或者人身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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