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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酒店拖欠了1月份提成,工资,2, 3,4月份都按无薪休假计算(杭州政府有发放标准),还因为上班原因在外租房,房租2100一个月,无工资收入的情况下交了3个多月,复工后,每月上班时间按照月薪除30天计算,上几天算几天,工资还遭遇降薪+被迫轮岗,后期酒店要转让,但是不发1月提成,半年基本都没有收入,是否可以维护劳动者权益

损害赔偿
2020-04-23 23:33: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最简单的方法是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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