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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填写了入职表,并且写定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在工作合理的完成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无理由提出减薪1000,如果不能接受提议,便自行离职,这个是合理的嘛?我应该怎么为自己维护权益,我能得到相应赔偿吗?具体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4-14 14:35: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入职时的口头约定及入职表执行,不同意调整薪酬。就目前而言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你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你上班多长时间呢?这边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截止签订劳动合同为止,或自劳动者入职后12个月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降低劳动者薪酬,劳动者可以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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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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