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了,我母亲神志已经不清楚了,房本是老人的名,我父亲已经过世了,现在想卖了这套央产房,我还有一个哥哥,我们都同意卖,如何才能卖了这房子,我们去法院都谁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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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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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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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该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父亲去世,则涉及继承问题,还有,央产房的继承问题是否有特殊规定或限制,具体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详细询问了解。关于继承问题,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具体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所有继承人均无争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争议,则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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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必须更名到你们兄弟二人一人身上,既然都同意出售,建议直接去法院走继承纠纷,将房屋所有权归一人所有,出售房屋款项签订协议即可,你母亲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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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的,可以帮您应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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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这个问题可以细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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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母亲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思,那这套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除非是为了您母亲的利益,例如卖了房子为老人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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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这个央产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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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你父亲去世后引起继承,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首先房产为你父母共有,你母亲有一半,你父亲的一半,你母亲和子女都有你父亲名下房产的继承权。如当时未做处理,未变更所有权,此时你母亲又神智不清,依法你兄弟二人为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名下财产。据此,你们可向公证机关就处理房产继承权及赠与申请公证,由于你母亲尚健在,此时处理其名下房产,只能以赠与方式办理。由于你母亲神志不清,公证机关可能需要你们提供医学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公证。如赠与公证办妥,可凭公证文书,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将房子变更到你兄弟二人名下,为二人共有产权。这样,你们就可以出售给第三方了。房产买卖实际上是权证买卖。没有变更之前,无法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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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按照继承的流程,办理好之后,将房屋过户,再按房屋买卖流程办理。关于央产房的买卖,可以咨询相关的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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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