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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争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什么意思?在一个单位工作8年,突然被公司无理由解聘,月工资远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申请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19-11-16 18: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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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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