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劳动法问题,产假结束,还在哺乳期,要去上班,公司通知岗位没了,让在公司待岗,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给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上也写着说如果待岗,给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同意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上班并支付全额工资或者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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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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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这种情况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投诉??投诉成功的概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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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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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追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投诉的胜算高吗?或者我投诉应该要求公司怎么做会胜算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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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公司给您安排了新岗位还是无岗位安排?如果公司安排您在家待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给您发放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合同另有约定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给您调岗降薪,您需要保留沟通相关证据,您的描述不清晰属于哪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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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