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于2009年签订,交房是合同约定时间交的房,购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是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报产权登记部门备案,关于产权登记约定中,买受人不退房的,交房2011年7月30日,但是截止2019年9月30日没有拿到产权证,请问: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何计算百分之一,是按照日计算吗?8年两个月是2980天*购房款百分之一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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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何约定的、如何履行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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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可以一并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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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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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已付房款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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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孔律师可以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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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完善您的问题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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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具体约定,一般的制式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明确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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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时签署的购房协议是如何约定计算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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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