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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5月15日第一天上班,6月1日做完没去了,中途30号口头提出辞职老板没批,1号又提出辞职,还是没同意,晚上下班后直接打电话给老板,再次辞职真心不想做了,就没去了。每个月都是15号发工资,打电话问老板要工资,他说工资会给,到时通知你,我问什么时候可以发,给我个时间,他说会发的,等通知就可以了,然后挂了我电话。六月底我又去公司问工资,老板还是说没有,有现在也不给,说他心里不爽,等通知再发,说我把公司当菜园,说来就来,说走就要走,去上班是他打电话让去的,辞职也提前三天说了,老板还说,工作期间我不好好上班,评判我的能力不行,没有给公司创造价值,请问试用期的工资老板不给,这样敷衍,我们员工怎么办,还有就是上班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另外还有个同事和我一样的情况,我们俩可以做证人吗?

劳动纠纷
2019-06-29 09: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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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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