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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3月27入职一家公司做机械工程师在离职前有一个设计项目购买了一个自动注油泵(购买流程为我在网上找合适的,与供货商联系后,然后把联系方式给采购,采购去买),离职时还没有到货,我5月17离职的、工作都交接清楚了(有接受人及领导签字),公司工资都是每月15发放,6月15并没有发工资,我与公司人事联系,说是购买的泵不能用,要扣我的工资弥补公司的损失,不能用的原因是与供货商描述的不符,一直到5.17公司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需要同意公司赔偿买泵的费用吗?我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和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6-24 23: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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