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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广州路**公司合同约定2005年11月30日交房,我是一个分期付款房主,我的合同约定尾款40000元于2005年11月30日前付清,也就是交房之日前,半月前我找他们,他们说我违约了,我就把40000元交了,他们说要算我们双方的违约金,最后算来他们还应补我三千多元,经过双方协商他们承认付2200元给我,今天我去领钥匙他们又反悔了,我们闹了起来,他们说我违约了,他们有权收回房子,并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说了我会通过法律解决。 请问我是否违约?他们拒付我该怎么维权?还有很多住户没有我这情况,他们也拒付,有的住户已委托律师了,我想问如果我委托律师要多少钱?是否能打赢这官司?

房产纠纷
2009-05-17 09:10: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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