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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在去年5月8号入职,现在我准备在这个月的20号辞职。算下来上班时间有11个月零10天左右。因为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去年夏天的高温费也没有发放,平时的加班费也没有给,所以我要去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不签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补交社保,还要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不交社保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另外补发去年的高温费,双倍补发,因为高温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加班费也要补给我。证据方面我已经搜集了打卡记录,发工资时的视频记录,入职不久后找领导谈论工资待遇时的视频记录,以及平时自己工作时的几段视频,因为单位工资发现金,没有工资条,我只能用手机拍视频来记录,这样的证据算充分吗?胜算有几成?

劳动纠纷
2019-04-01 22:28: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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