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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归还两个月房租、物业费与电梯费共2830 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18年11月25日签订一年期合同,合同租赁期为1年,至2019年11月25日止,缴3000元押金,房租、物业费与电梯费三个月支付一次,三个月租金3900,三个月物业费255,三个月电梯费90,共4245 本人因工作调动需离开海南,想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押金3000元。提前缴的房租、物业费与电梯费不属于违约金的范畴,理应退还。

房产纠纷
2019-12-28 23:15: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留相关证据,先协商,必要时向法院诉讼。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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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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