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如果公司未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奖金部分,但口头承诺公司以14薪发放。公司成立20年以来一直如此发放。近年来公司规章制度中对此做了修改,更改为“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表现考核而定”,始终以年末双薪制基础发放,考评的多少都是人为主义,基本上都在这个范围之内。如果其他同事都有奖金,或者说同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很拿到了,而且比我职位低的人员都考评很高,而唯独不要给我或者克扣金额,公司是不是违法,我是否可以维护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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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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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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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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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