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租的房子是新装修的,刚装修完1个月左右我们就租进来了,上周一中介通知我10月11号到17号暖气试水,让我注意家里留人,等人来,具体什么时间没有说,昨天中午我们在睡觉,突然发现卧室里进水了,然后赶紧找物业,我让物业先把水闸关上,物业说周末不管,让我们自己弄,我来来回回跑了三次物业,最后水闸锈住了,我叫来的私人修水管的也拧不上,于是私人修水管的就尝试帮我们堵住漏水的管道,那个人还说你们这个没有堵住吗。最后我还给了修水管的100维修费。后来物业迫于警方压力,过来查看,物业说这是暖气管,是装修时候就没堵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租户有责任吗?刚才房东过来竟然说是我们处理不及时,说我们应该立刻去找暖气那边的负责人。我们损失了钱财,衣物,我还没找他要损失呢。请问我们在法律上有责任吗?我有私人修水管的电话记录,我给他打了好多电话催他,我也跑过三四次找物业,如果有监控也可以说明问题,我也拍了漏水时候的照片。
-
你好,你可以凭借你的证据起诉解决的
-
可以报警解决寻求帮助
-
可以报警解决寻求帮助
-
您好,应当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
-
比较麻烦,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