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4岁,今年3月份开始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店里没有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有相关证据证明雇佣关系)在6月28日发生工伤,初期以为是皮外伤,就写了个简单的离职,没有盖手印,老板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直到9月份任然没有康复,检查膝关节软骨损伤,骨髓肿,上髌囊间隙积水,中途产生5000元的费用都是自己通过农村医保报销的。老板要求我们走法律途径,才承担相应责任。后期母亲康复还需要费用,而且行动不便,生活自理困难。请问是需要走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