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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劳动合同已过期11个月,今天公司找我补签,我可以拒签?我拒签后还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8-06-26 12:26: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您不打算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且单位需要把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时间倒签到上一份合同终止的次日,那你可以不签。二、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长补偿时间为11个月,从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到劳动合同终止后满一年的前一日)。三、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上一份劳动合同,发薪流水、工作邮件、人事部门的沟通聊天记录等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如果你打算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不建议要求单位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以免影响你在单位的后续发展。
  • 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拒签可以拿到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追问:签了拒签,还有名字,这有什么影响吗?
    解答: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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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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