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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5年10月27日起服务于一家日资企业生产部门经理,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也就是说2018年10月27日到期,现因为我在2017年公司年度体检时发现有高血压,同时在2017年5月因为工作关系高血压严重住院一个礼拜。公司提出要求我劝退,但最后我没有同意。但是在今年公司又提出要求我劝退,如果不退的话将解聘的方式。请问,我应当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4-08 10:2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强行解雇,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你好,不要同意辞职,无论是否公司劝退的结果,只要形式上是你主动辞职,就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解聘你,注意保存被解聘的证据,属于违法辞退,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 让公司解聘的话,公司属于违法解聘,赔偿六个月公司。但自己提前主动离开就没有了。
  • 解聘方式是对你最有好处的,到时候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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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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