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产卖方,跟买方10月初签了买卖合同,也签了网签。网签合同约定过户日期是12月30日买方需要银行贷款,可是第一次银行审批由于材料问题未通过。我也着急用钱,于是收了买方首付款。并且没办法下跟买方签了补充条款,继续配合买方银行审批,而且是直到审批通过为止。可是买方第二次审批已经一个月了,由于很多问题还没有通过。中介也不给具体时间答复,一直拖着说再等消息。马上都到了过户日期了。第二次银行审批通过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还是不过。因为签了补充条款,买方还要继续换银行审批,又需要一个月时间。由于买方征信问题再不过的话,我是不是必须一直这样无休止的配合下去呢。我确实急需卖房用钱,我可以终止合同,撤销网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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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得有他银行审批不过的证据。
追问:哦,您好。证据得是谁给的呢?银行吗?
解答:银行的证据,然后你要书面通知到对方。解除合同。发特快专递在内件名称上注明解除先xx
房子买卖合同。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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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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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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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