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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残回岗后遭到企业虐待:只让上八小时,平时不安排加班,礼拜双休!只发底薪给我!也从不安排我工作,还说是企业怕工伤二次伤害,不敢要了!分明是想逼我辞职走人!请问企业这么做合法吗?违反劳动法哪一条?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7-12-16 20:14: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没有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没有违法。
    追问: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劳动,让别人加班不让本人加班,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存在虏待降低工伤本人及工资的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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