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在15年9月份进入公司,16年一月份开始涨工资200元,在16年年会上签署了一份17年规划协议,说是协助经理完成项目,年底分红5000元。(因为签署了这份协议,我对象没有饭补,其余员工都有)在17年8月份的时候员工工资调整都个涨100元,又因为签署那个协议,我对象又一次每涨工资。12月份底要开年会,并且还得签3年劳动合同,我对象找经理谈涨工资的是,经理说:我对象工资现在是4000元加1000元五险再加年底的分红5000元,平均每月就5400元工资,说不给涨工资。其实我对象每月扣完五险工资到手才3600元,年底的分红5000元,还不知道有戏没戏。领导这样算极我们的工资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