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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司已被合并,并已1:1做了经济补偿。新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以前在旧公司的工龄能算在这次赔偿金里吗?

劳动纠纷
2017-07-16 17:16: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做过补偿了,现在就不能算之前的了。
  • 已经做过补偿的不能再次赔偿。
  • 由于合并时已工龄已被清零,不能再重复要求。
  • 你好,新旧公司合并时,已经做了补偿了,所以那时工龄已被清零,不能再重复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合并时已作补偿,不能计算在本次赔偿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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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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